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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法》实施首日 旅游市场反映良好 201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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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长假第一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实施的日子,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全国假日办)当天公布的数据显示,尽管加强监管使得国庆期间旅游线路报价普遍上涨,然而“黄金周”的国内旅游市场依旧不减繁荣。
  据全国假日办公布的数据,截至10月1日17时,全国纳入监测的122个直报景区共接待游客6669.12万人次,同比增长24.11%;门票收入15246.8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76%。
  随着旅客涌向各大风景名胜区,宾馆酒店纷纷爆满。长沙、广安、瑞金、嵩山少林、曲阜三孔等地客房出租率达到90%以上;南京、青岛、西安、张家界、黄龙、云台山等地客房出租率达到70%以上。
  过去,一些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这种“零负团费”现象与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强迫购物现象已成为饱受诟病的旅游业“潜规则”。
  今日实施的《旅游法》系中国旅游业首部综合性法律。该法明确规定,对此前广泛存在的导游强迫购物与“零负团费”等行为可处以30万元或更高的罚款。
  新规一出,多条国内和出境旅游线路的旅行社报价均较往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上涨。
  据悉,大陆前往东南亚、台湾等出境游目的地的组团报价涨幅最多超过100%,欧美线路平均涨幅则约为20%至30%;国内游的海南、云南线路亦有20%上下的涨幅。
  “业内此前普遍认为今年十一黄金周境外出游的人数会有所下降,但从我们公司的情况看,业务量比去年增长了20%左右。”浙江省中青旅副总经理朱晓军表示,国庆期间消费者出游的热情并未降低。
  中青旅市场部总监葛磊表示,《旅游法》促使旅行社之间竞争从价格竞争转为产品质量的竞争,从长远看对消费者有利。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