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1日下午14:30,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在我校天平楼BJ14模拟审判教室开庭审理陕西红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不服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确认决定一案。
本次庭审由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行政法诊所具体负责组织,目的是锻炼同学们的法律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结合学习的书本知识提升同学们对行政案件审判实务的了解,体现了我院“知行合一”的育人理念。
本案基本案情是:本案第三人袁林卫原为陕西红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钢筋工,2012年12月8日13时许,袁林卫在该公司曲江凤凰池工地工作时,右手手指不慎被机器压伤,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二三医院诊断为创伤性单指截断(右食指)。2013年元月袁林卫向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雁塔区人社局于2013年2月25日作出了雁人社字【2013】第一号《工伤认定通知书》,对袁林卫工伤予以确认。现原告起诉认为被告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没有向原告调查核实,了解情况。在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作出后,至今未向原告送达,该工伤认定没有事实依据,认定程序违法,故请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庭审过程中原、被告针对时效问题等争议各自出示证据,进行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又进行了法庭辩论,原告、被告第三人各自最后各自作出陈述意见。本次庭审于下午四点三十分结束,合议庭决定择日宣判。
本次庭审吸引了来自不同学院、不同年级的同学,庭审现场座无虚席,同学们对庭审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学校领导与法院领导对此深感欣慰,均表示会在以后给同学提供更多的学习实践机会。整个庭审过程中,行政法诊所的同学们遵守庭审纪律,仔细听讲,认真记录。庭审结束后行政法诊所王丹红老师又针对整个庭审过程给行政法诊所同学们留下思考题,到此整个庭审活动圆满结束。
供稿:毛自轩
审稿:王伟东 耿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