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及兵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兵团发改委结合投资促进年活动,以减少行政审批为突破口,采取简政放权、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的措施,激发固定资产投资活力,加强项目储备,更好地为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是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在2009年下放中央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第3号令),今年兵团发改委又出台文件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文件明确规定:除按照规定应当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项目外,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要求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批及兵团机关、直属单位的各类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由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由各师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并向兵团发展改革委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二是进一步下放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权限。兵团发改委再次出台文件加大下放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权限力度。文件明确规定:实行备案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无论规模和投资额度大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所在师(含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兵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予以备案,驻乌鲁木齐市兵直单位的项目由兵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三是着手加强和完善项目库建设。为加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充分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保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平稳快速增长,兵团发改委要求内部各处室加强和完善项目库建设,按季对项目储备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同时督促各师加大项目谋划及储备力度、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确保重点项目储备充足,接续良好。
来源:兵团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