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开发和建设中的法制环境研究
马召伟
(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阿拉尔84330)
摘要:法制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 涵盖了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等各方面, 步及政府、市场主体和全体公民, 良好的法制环境需要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和全社会共同营造。当前, 新措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转型的关健时期, 随着新脸兵团社会转型中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日益深化。研究目前新疆兵团法制环境理论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新技生产建设兵团 法制环境
当前, 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已进人转型的关键时期, 随着新疆兵团社会转型中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日益深化。研究目前新疆兵团法制环境理论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 加强法制环境建设,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一系列法规, 加强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用法制来规范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不仅能保证新疆兵团开发和建设的有序实施, 而且对促进全国经济更大的发展, 实现我国现代化长远发展的宏伟目标, 都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法制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 涵盖了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等各方面, 涉及政府、市场主体和全体公民, 良好的法制环境需要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和全社会共同来营造。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兵团司法机关应当深化体制、机制的改革, 为兵团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为兵团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提供平等的保护, 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构建适应市场规则要求的行政管理模式, 推进公共信息公开和公共决策的民主参与。同时,要通过加快兵团地方立法力度, 逐步完善市场经济法制和行政管理法制。
一、新砚兵团法制环境概述
新疆兵团政法机构源于解放军保卫、军法组织。1954年兵团逐步建立了公安、检察、法院和劳改部门, 担负起兵团内部维护治安和保障生产建设安全和改造罪犯的任务。1975年兵团体制解散后, 政法部门也随之撤销, 由此给社会治安等方面带来不少问题。中央和自治区决定恢复兵团政法机构颁布后,兵团立即开始接犯。并于1984年4月1日正式行文办公。1984年4月以前, 兵团各级政法机构恢复前, 都是由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在兵团各级保卫部门配合下, 深人农牧团场和工矿企、事业单位, 并在党委直接领导下, 依靠广大职工群众, 维护整个兵团社会的治安。
1984年4月恢复兵团各级政法机构以来, 中央决定把内地有关省、市的“ 严打” 罪犯交兵团安置、改造。并下达了有关文件, 决定恢复兵团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机关, 同时成立了劳改工作局。从此兵团法制环境掀开新的一页。从此, 兵团政法机构的工作重点由防止犯人脱逃, 清肃暴乱逐渐过渡到民间普法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中反盗窃反走私一直是兵团司法执法工作长期以来的重中之重。进入90年代, 兵团开始加强反分裂和反暴力恐怖斗争, 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推进律师与公证建设, 尤其是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置兵团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为兵团法制环境再起新的篇章。
二、新扭兵团法制环境的巫待改进之处
新疆兵团是屯垦戍边的党政军企合一的省级单位, 农业是兵团经济的基础,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 是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和国民经济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当前, 我国农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在前进中也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农民收人增长缓慢是当前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此外, 人多地少,各地发展不平衡, 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 也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实现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业法制建设是极重要的一环。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制的保障, 要把农业立法、监督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农业对于兵团的生存发展极端重要。经过多年来持续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推进法制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 兵团农村地区的法制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无庸讳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人发展, 兵团团场农村地区法制建设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和新问题已更为深刻和尖锐地暴露出来, 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团场农村地区的稳定和发展。
1、团场法制文化环境建设的滞后。农村地区的法制环境状态其实是和该地区的社会文化环境作为一个整体而表现出来的, 两者息息相关。农村地区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相对于城市的滞后性, 以及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性, 造成了独特的团场文化环境。一些地方文化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人们心态变化, 推行法制遭遇重重阻力。作为团场文化活动中心的团部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的状态极大地影响着法制的氛围。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 文化设施极为缺少, 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 有的地方赌风盛行, 浸染至游戏房等处, 基本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 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 给青少年以不良的心理影响, 无事而滋事以至轻微违法甚而走上犯罪之途者时有之,如此更造成营造健康团场文化和法制环境的步履艰难。
2、少数团场执法主体行为的消极效应。在农村地区, 地域的间隔、农民传统上对地方行政长官的尊从, 使得团场区域常常是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区域而存在的, 这就使得团场执法主体的行为对区域内社会文化法制环境的状况起着重要的导向和影响作用。在一些社会文化法制环境较差的地方,往往团场一级的领导干部自身文化、法律水平不高, 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 有的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谋取私利, 甚至有的领导干部自身违法乱纪, 吃喝赌博, 贪污受贿, 其消极效应所及, 污染了一方的社会空气, 良好法制环境的建设也就难而又难了。
3、普法与执法未能很好衔接。法制宣传教育在许多地区已是进行多年了, 但普法与执法脱节的问题在不少地方尚未能很好地解决。三个五年普法的逐步推进和逐层深人已使依法治国、依法管理各项事业的观念深人人心, 实现法治已成为农民维护自身利益期望所在。但遗憾的是, 人治的传统惯性和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的执法体制, 尚未能保证执法的完全到位,一些地方执法疲弱, 尤其是在遇到和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 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 有时也为地方势力、家族观念和利益所左右, 有时虽明知依法办事的道理, 但在实际做法上却漠视法律的存在, 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 丢弃法制原则, 常常埋下隐患, 团场区域内依然为传统的人治氛围所笼罩, 成为依法办事、实行法制的障碍。
4、部分人法制观念依然淡薄。因之于不少农民文化水平不高和区域内文化法制环境较差, 也由于农村乡镇干部对法制的忽视,或者囿于地方习惯势力和人情, 虽然经过了长期普法,屡次培训,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和团场千部法制观念不强, 对法治的理解常常偏于自上而下的“治”,即更多地将“法”作为治理老百姓的手段,未能很好地维护农民应有的物质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在农民心中的权威地位,反过来亦影响了普法的进一步深入。
三、新获兵团法制环境的改进思路
1、加快经济行政立法。西部大开发, 立法要先行。经济行政立法工作虽然已经取得很大成绩, 但立法和修法的任务还相当繁重。当前, 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 围绕西部大开发这个重点, 抓与改革措施相配套的立法, 抓人事与劳动制度的立法, 抓廉政建设和监督工作的立法, 抓与老百姓最关心和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的立法, 特别要抓紧制定与完善保障改革开放、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规范微观经济行为的法律和法规。还要抓紧促进教育、科技、文化发展, 维护社会治安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同时还加大民族立法工作的力度, 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就我省而言, 必须根据
西部大开发的需要, 围绕立法重点, 区别轻重缓急, 抓紧做好立法工作。同时, 还应抓好已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清理、修改、废止等工作, 使“ 立、废、改” 成为立法工作的统一整体, 以适应西部大开发的新形势, 为引进资金、人才、技术提供法律保障, 从而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2、抓好法制宣传教育。这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 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迫切需要。近些年来, 我省广泛地开展了普法工作, 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目前情况看, 由于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 加之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不够, 特别是对近些年来出台的法律、法规宣传未及时跟上, 在一些干部和群众中有法不知道、知道不执法的现象还相当普遍。因此, 必须大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大量的、广泛的、长期的宣传教育, 使干部尤其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自觉地学法、守法、执法, 做奉公守法的模范,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把各项管理工作尤其是西部大开发的过程纳人法制化轨道。同时, 增强全体人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真正使人民懂得法制, 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 而且能够积极地维护法律。” 从而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令风尚。
3、完善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法制建设,, 执法是关键。在执法方面, 绝大多数干部作出了好的表率。但是,也确实存在少数凭借地位和权势而视法律为儿戏者,甚至以权谋私、执法犯法、拘私枉法、以言代法者等。因此, 要进一步提高对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坚持执法与立法并重的原则, 把严格执法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在执法过程中, 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增强执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严格依法办事。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执法情况统计制度、定期检查制度, 以及申诉、控告、举报、仲裁制度, 从严处理失职、读职行为, 真正把执法工作置于党委、人大、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机构, 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和个案监督, 并认真抓好执法后的整改工作, 建立反馈制度, 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进一步搞好法制队伍建设。法制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没有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的队伍,这项工作就难以落到实处。鉴于目前我省法制队伍数量较少、素质不高的状况, 必须采取措施, 进一步完善法制工作机构,选调一些政治、业务素质高和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到公安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工作, 使机构和人员的配备与其承担的工作相适应。要切实加强法制队伍自身建设, 建立严格的反腐倡廉、勤政为民的制度, 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培养一支纪律严明、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群众信赖的法制工作队伍。同时, 要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他们, 帮
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以保证法
制建设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5、切实加强党对法制工作的领导。加强法制建设, 既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迫切需要, 也是我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因此, 各级各部门领导要从全局上、长远上和战略上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当成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紧抓好。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和执法, 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努力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