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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理论研讨会发言摘要 2012-9-3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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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建设”发展监所检察文化

  北京市清河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存德

  近年来,北京市清河检察院注重加强监所检察文化的实践与探索,努力打造凝心聚力的文化氛围,以党建带队建,收效良好。

  准确把握监所检察文化内涵。将监所检察文化定义为派驻检察人员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实践中产生的,体现时代要求和职能特色的群体性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外在表征的总和,把检察人员的实践作为检察文化的源头活水,突出检察人员的主体地位,确保监所检察文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科学把握监所检察文化建设框架。精神文化层面上,牢固树立“监督永远是第一位的”职能意识。行为文化层面上,着力培养“能动规范”、“务实担当”、“钻研奉献”的行为方式。物质文化层面上,着力强化“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外在保障。

  加强“四个建设”,努力打造监所检察文化建设品牌。一是加强学习型支部建设,夯实队伍素质。二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凝聚精神信念。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育行为文化。四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创新动力机制 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吴平寒

上海市检察院坚持把组织要求、岗位需求和个人职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建设的动力机制,有效提升了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多方位融合需求,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制度完善的检察人才队伍格局,不断完善专家型检察人才培养机制、检察实务人才培养机制和青年检察人才培养机制,努力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有力的人才基础。

  多渠道创造条件,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开发整合资源,在基础性建设、教育培训保障机制等学习环境的软硬件建设中创造条件,积极为培养各类检察人才、发挥检察人才作用、实现检察人才价值搭建平台,构建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建设的服务保障机制。

  多层面建立制度,完善约束激励机制。把开展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建设的职责确立起来,把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警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为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突出检察特点 打造学习品牌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朱斌

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加强组织,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积极探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龙头作用。坚持从抓好党建、促进发展愿景上抓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谋划;从提高站位、增强素能高度上抓各级院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从当表率、做示范要求上抓省院机关自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突出检察特点,打造具有江苏检察机关鲜明特色的学习品牌。注重结合检察实践,以学社活动搭建学习平台,成立清风研究社、双桥法学社等学社组织,通过学术沙龙、学习论坛、检察同期声等多种形式,吸引了检察干警广泛参与。

  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包括检察官协会的倡导作用,工青妇组织的助手作用和检察文联的组织作用,助推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蓬勃开展。

  运用网络优势,让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更加多姿多彩。

在实践中锤炼党的纯洁性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干部 王寿元

只有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才能确保检察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党性纯洁,才能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不断强化思想建设,狠抓党员干部队伍的党性培养和教育;狠抓党员领导干部的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