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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宸舸副教授主持的团省委课题获评为团中央一类报告 201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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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宸舸副教授主持的团省委课题获评为团中央一类报告

 

我校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校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褚宸舸博士作为专家主持人并主笔的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课题《社会教育与青少年全面发展——陕西青少年社会教育和预防违法犯罪调查研究》近日获评为团中央“一类报告”。这是继2011年12月褚老师主持团省委课题《陕西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需要和文化权利调研报告》获评为团中央“二类报告”之后,褚老师完成的另一项较大规模的、全省性的法律实证研究。

参与课题组的我校老师还有行政法学院辅导员朱骞(参与数据统计和分析),公安学院教授冯雪博士(参与座谈和问卷修改)。行政法学院刘璞副教授受邀参加调研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参与课题组的我校学生有:法硕学院研究生李明恺、胡宝杰(参与调研和初稿部分内容写作),宪法专业硕士生黄主君、宋雯(参与调研),行政法学院本科生苏秀秀、李国强、吴冠宇、党秋萍、李凌云、邓佳奇、薛春苗、韦静等参与问卷数据录入。西安文理学院的范彩霞、粟滢副教授也参与该课题工作。

陕西青少年社会教育和预防违法犯罪调查研究》为团省委承担的团中央2013年“面对面”活动的组成部分,也是陕西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的成果。2012年12月初,各地团委向团中央推荐报送调研报告260篇(其中省级40篇、地市级113篇、县区级107篇)。团中央权益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对各地上报的调研报告进行评审,省级评出一类报告5篇、二类报告10篇。

课题于2012年9月启动,12月初结题,完成调研报告4万字。课题组采取小型研讨会、问卷调查、深度访谈、文献法等方法,对陕西省青少年特别是重点青少年(不在学或无职业的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青年)社会教育的基本情况摸底,课题组面向陕北、陕南地区县市,宝鸡、西安等城市,发放近800份有效问卷。走访调研西安市102中学(工读学校)、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青少年。和省发改委、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司法厅、教育厅、文化厅、妇联、广电局等相关部门召开工作座谈会。调研报告通过对普通青少年和重点青少年接受社会教育情况对比分析,探索青少年社会教育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作用,研究青少年社会教育和青少年群体身心发展的相关性,探索社会教育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机制,从而提出对重点青少年成长发展具有针对性的建议。调研报告还将由团省委提交给即将召开的省“两会”,供代表、委员提案时参考。

(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 李明恺供稿)

附件:共青团权益工作网:《关于2013年“面对面”活动主题调研和成果评选活动的情况通报》,网址参见:http://12355.gqt.org.cn/notice/201212/t20121228_615655.htm 

序号

省(市区)

评审结果

1

山东

一类报告

2

上海

3

江苏

4

陕西

5

浙江

6

重庆

二类报告

7

湖北

8

四川

9

广西

10

安徽

11

湖南

12

广东

13

海南

14

河北

15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