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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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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察机关不起诉的决定不服怎么办?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巳绻 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对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不经申诉,直接向法院起诉。对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

人民法院受理哪些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哪些案件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有何规定?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提起行政诉讼时应以谁为被告?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护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4、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5、行政机关被撤销时,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1、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这表明原告不承担举证责任。
   2、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否则所收集到的证据不具有证据效力,当事人也有权拒绝提供证据

提起行政诉讼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当事人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行复议的除外)。
   2、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自复议期满(一般为二个月)3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日起3个月内提出。
   4、人民法院对起诉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