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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规范劳务派遣 促进同工同酬 2012-6-1

  • 来源:法制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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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干得不少,工资、福利、保障却远不及单位正式职工,在新疆,许多劳务派遣工面临这样尴尬的境地。不过,这种状况在新疆将会有大的改变。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向:逐步减少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规模,保证被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积极推进劳务派遣行业协会建设。
  在新疆,很多央企和国企采用劳务派遣非常普遍,一些国有企业、垄断行业、上市公司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有的占到职工比例50%以上。
  据了解,新疆此意见的出台意义在于从源头上指导劳务派遣单位规范派遣用工,意见首先要求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针对当前劳务派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情况,先进行摸底调查,掌握被派遣员工的派遣单位和岗位趋向、劳动合同签订及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实现对劳务派遣用工的动态管理。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可是在新疆,有的用人单位为了减少用人成本,除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将其他员工、甚至生产一线员工也纳入了劳务派遣工,造成了劳动收入的不公平。
  针对目前部分劳务派遣单位滥用劳务派遣工、用工不规范等问题,意见提出:引导其采取直接用工方式,逐步减少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规模。落实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引导用工单位合理进行工资分配,保证被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推进劳务派遣行业协会建设,进一步扩大行业协会覆盖面,协会要积极探索建立劳务派遣单位资质信用考评体系,定期向公众提供劳务派遣单位的信用等级情况,维护劳务派遣市场公平竞争。

  对部分用工单位将本单位职工直接转为劳务派遣以及通过“假外包、真派遣”等形式规避法律责任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新疆将依法严肃处理一批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