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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诊所

陕西省高院来我校开庭审理行政案件 201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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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时10分在我校长安校区法律实务实训中心模拟欧陆法庭(教学楼bj14教室)公开审理“平柯、平朵与兴平市人民政府安置上诉二案”。行政法诊所全体同学在王丹红老师、彭涛老师的带领下旁听了此次庭审,旁听的还有我校其他年级同学。

缘因事先与上诉人兴平市人民政府没有协调此次开庭在本校进行一事,经协商原本定于9时40分开庭推迟至10时10分。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宣布当事人双方入庭和合议庭入庭,审判长宣布庭审正式开始。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当事人做最后陈述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此次庭审圆满结束。

通过这次庭审,同学们将课堂上学习到的行政法知识运用到实际案件中,也提升了同学们对行政案件二审程序环节和特点的认识。

 

供稿:毛自轩、张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