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兵团司法行政系统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维护兵团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人民调解队伍保持稳定发展。今年以继续落实《人民调解法》为主线,结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目前,兵团共有调委会3805个,其中连队(社区)调委会2693个,团场(街道)调委会227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885个,共有人民调解员22461人,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
二是突出调解重点。在认真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涉及劳资纠纷、土地征用、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工程建设、医患纠纷、群体性事件隐患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全年各级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纠纷19509件,调解成功18911件,调解成功率为97%,其中疑难复杂案件2482件,达成书面协议6648件,达成口头协议12263件,履行18803件,司法确认137件,排查纠纷6702次,预防纠纷5732件。
三是制定制度规范行为。2013年,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一案一补”机制的实施意见》和绩效考核目标,履行第二批首席人民调解员选聘条件和程序,做到培训挂牌、持证上岗、一案一补,力争实现辖区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出现一起调处一起。目前,全兵团培训上岗首席人民调解员359人,占人民调解员总数的2%,调解案件5632件,占调解案件总数的29%。
来源:兵团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