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司法行政系统开展“3.15”活动成效显著
新疆建设兵团司法局网讯 连日来,兵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收到良好效果。
利用媒体宣传报道。部分各垦区司法局、团场(社区)司法所借助网络、报纸、广播等媒体阵地,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奇台垦区司法局通过走访商户、设立咨询台、播放广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职工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芳草湖垦区司法局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宣传车、展板、挂图等媒介优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立拱门1个,展板2块,张贴宣传挂图9副,广播宣传2小时,提供咨询服务达60余次。
积极开设法制讲座。三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讲座,受教育职工群众达2.1万人次。六师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巡回宣讲活动,在师市各团场中小学组织20余场法制讲座,受教育师生约3万余人次。九师组织各级普法宣讲团成员深入75个连队、18个企事业单位上法制课,授课237课时,巡回宣讲活动60场次,解答法律咨询9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册,受教育人数达到12391人次。十三师法律顾问团以“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讲座”为主题,为红星学校师生讲授法制课,受教育师生达300余人。
深入基层现场宣传。一六九、奇台、三十三、开发区、一八四、一0六等团场(农场)司法所联合垦区法院、工商所、工会妇联等部门组成宣传工作队,走进团场(社区)及人员集中的贸易市场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内容涉及到婚姻纠纷、产权归属、房屋拆迁等问题,覆盖了职工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切实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专项普法、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提高了职工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和对假冒伪劣产品的辨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