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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 201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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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
    
    尼相·依不拉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男,维吾尔族,1954年12月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人,1971年10月参加工作,198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商业经济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共青团新疆钢铁公司委员会干事、常委、负责人,共青团中央统战部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青旅集团董事、中国青年旅行社新疆分社社长兼总经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办(侨办)党组副书记、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2012年2月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
  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早有耳闻:他当过工人,上过大学,国外进修过俄语,在职研究生学历。先后在企业、团委、旅行社、政府、人大等多个单位工作过,经历丰富。但一见面,我们还是有些吃惊:他身材高大,思维敏捷,看起来也就40多岁的样子,谁知他已经是57岁的人了。 
  在一起交谈,感到轻松,他平易近人,风趣幽默,知识渊博,具有坚强的党性,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很强的政治敏锐性。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角色换位到检察院的检察长,想必您有不少新鲜的感受吧? 
  尼相·依不拉音:这8个多月时间,我主要是通过调研、会议、学习等各种机会熟悉检察工作。我跑了和田、喀什、克孜勒苏、昌吉、伊犁等地州24个检察院,尽早多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胸有成竹,抓工作有重点,有思路;参加了省级检察院新任检察长培训班、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和全国检察长座谈会,进一步熟悉了解了检察工作,对近期的重点工作如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等也有了一些想法和思路。 
  记者:您能否谈谈对检察工作的总体看法?尼相·依不拉音: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疆各族检察干警的努力,新疆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很大贡献。当前,全区上下正在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而努力工作,又适逢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即,修改后刑诉法即将施行,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强化法律监督的责任更加重大,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更加紧迫。我们必须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的中心工作,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以坚定不移地维护新疆社会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按照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坚持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记者: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您打算从哪个方面入手呢? 
  尼相·依不拉音:当前,全疆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硬”,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战胜了各种困难、风险和挑战,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是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其中发展是关键,稳定是保障,忽视、放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就无从谈起。因此,我们必须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这个第一任务,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记者:维护社会稳定,任务重大艰巨。从检察环节看,主要工作有哪些? 
  尼相·依不拉音: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反恐严打斗争。今年以来我们成功办理了叶城“2·28”严重暴力恐怖案、和田“6·29”劫机案等重大暴力恐怖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办理危害国家安全和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工作机制,坚决、依法、准确、有效地打击暴力恐怖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是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今年以来,我们开展了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和严厉打击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共查办相关案件204件232人,确保民生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截至10月,共作出不起诉决定595件806人,同比分别上升3.87%和5.64%,最大限度增加了和谐因素,减少了社会对抗;努力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是坚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在做好执法办案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以及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创新社会管理方式。 
  以贯彻修改后刑诉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 
  记者:修改后刑诉法很快就要实施,新疆有哪些考虑? 
  尼相·依不拉音:对于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7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专门进行了部署。8月我们召开了全疆检察工作座谈会,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具体措施,现在全疆各级检察机关都把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作为一项紧迫、重要的任务来抓。 
  首先,着力转变和更新执法理念。近年来,我们持之以恒地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抓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抓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绝大多数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但是仍然有一些同志存在重权力轻权利、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监督等错误观念,还存在个别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存在查封、扣押、冻结款物不规范的现象等等。因此,我们要以学习修改后刑诉法为契机,着力转变和更新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周永康同志提出的“五个意识”和曹建明检察长提出的“六个并重”,是对这次刑诉法修改原则和价值取向的高度概括,也是对我们转变和更新执法理念的具体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牢牢把握。 
  其次,我们在工作上要尽快完善工作机制,积极转变办案方式。修改后刑诉法在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特别程序等方面都作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我们的执法办案工作必须作出相应改变。 
  第三,要把精力放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上。修改后刑诉法对检察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律师介入侦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等新规定,需要侦查人员提高在律师“眼皮底下”、在同步录音录像“镜头下”侦查突破案件的能力。 
  抓好队伍,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记者:适应新的形势需要,新疆检察机关在队伍建设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有些什么打算? 
  尼相·依不拉音:近年来,一些长期困扰新疆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保障和促进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涌现出了艾合买提·依明、海米提·卡德、何根正等一批先进模范典型。但是还要看到,我们队伍的整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以打造一支爱国爱疆、团结奉献、秉公执法、风清气正的检察队伍为目标,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结合新疆地处反分裂斗争第一线的特殊地位和检察工作实际,我们把培育忠诚的政治品格摆在突出位置,要求各族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我们把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培育检察人员政治品格的切入点,把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同感恩伟大祖国、热爱美好新疆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反分裂斗争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学习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和宗教演变史,引导各族检察人员深刻认识新疆发展稳定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我们检察机关肩负的重大责任,真正把各族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这条主线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对稳定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 
二是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我们要求各级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把好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抓好检察业务工作,积极支持依法办案,确保业务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大力维护班子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工作上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配合,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关系,完善党组会、检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三是大力推进能力素质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目前的突出问题是:高学历、专家型人才缺乏。全区共有检察人员5732名,本科以上学历4072人,仅占70%左右,其中硕士研究生不到3%,博士没有;“双语”办案人才紧缺。解决这些问题,还要靠加强对现有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培训,同时要充分利用全国检察机关援疆的大好时机,“请进来、走出去”,加大智力援疆的力度。 
  记者:基层基础建设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请问新疆在这方面是个什么状况? 
  尼相·依不拉音:这些年全疆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有了很大加强,但还需要进一步努力,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比如,在执法规范化教育和执法能力建设方面加大力度;在争取增加基层政法专项编制的同时,研究增强基层院吸引力的措施,缓解人员紧张问题;进一步推进检察援疆工作,完善受援机制,创新受援方式,努力实现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等等。 
  通过八个月的工作,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必须加倍努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也相信,有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的坚强领导,通过全疆各族检察人员的不懈努力,新疆检察工作必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
 
                                                                               作者:王守泉 吕立峰  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