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录现象种种〔一〕
——安康招警相关事件回顾
收集整理 张力〔行政法学院06级〕
(一)安康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公安厅《2008年全省基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陕人发〔2008〕43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我市公安系统的派出所、警务室、看守所、交警队、刑警队和巡警队等基层所队补充警力306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按照2008年全省基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统一部署,这次我市计划招录的总数为306名。具体招录职位详见附件《安康市2008年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查询网址: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安康市政府网站(http://www.ankang.gov.cn/)或安康人才网(http://www.akrc.cn)。
二、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9周岁以下(
5、身高及视力:男性身高
6、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个别职位具有其它要求的,以本招考简章所附的《安康市2008年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中的要求为准。
鼓励现在公安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人民警察)身份但符合本《简章》及《安康市2008年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条件要求的人员报名参加这次招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6年、2007年中央和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的的人员也不能报考。
三、方法步骤
这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采取公布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共科目考试、专业考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政审、办理录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这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安康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05室)
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件(原件):
(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同一底片并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4)08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毕业院校印章齐全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件。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按照网上公布的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本人情况,现场如实填写《安康市2008年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登记表》的信息不得变更,并须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用100元。对于需要减免报名费的人员,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8年招考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准考证的领取: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4月23日-24日(9:00-17:00)在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南环路)领取《准考证》。
(二)公共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门。
2、时间: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30 《申论》
考试的具体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阅卷和公共科目成绩公布
公共科目考试命题、阅卷工作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实施,并统一对外公布成绩。届时,报考人员自行到发布网站查询自己的成绩。
4、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者,笔试总成绩加7分。
这些考生在报名时,由本人向报名点提供团省委出具的西部志愿者身份及考核证明。经审核,对符合笔试成绩加分条件并已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公布笔试成绩时注明加分,经公示后确认其笔试成绩。
(三)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计划录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市人事局按照报考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网上统一公布。
面试前,由市人事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网上统一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计划录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其面试人员缺额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剂,调剂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调剂职位和经调剂后进入面试的人员一并在网上公布。
2、专业科目考试
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设置专业科目考试。其中:法医、DNA职位的考试科目为《法医专业基础知识》,其它职位的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在确定面试人员后,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须先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统一组织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费用为50元。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在网上另行通知。
3、面试及公布成绩
面试由市人事局、市公安局组织。进入面试的人员及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将于面试前在网上统一公布,报考人员自行到网上查询。并按时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面试的,按放弃对待。
4、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其中面试成绩与专业科目各占50%)。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政审的人员。
(四)体检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在网上统一公布。体检由市人事局、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五)体能测试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市人事局、公安局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三项以上达标者视为合格。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由市人事局、市公安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有关情况。同时审核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其他不良表现等。
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报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审核确认后,不予录用。所出现的缺额,按照省上统一规定办理。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政审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市人事局、市公安局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问题的拟录用人员,经查属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录用
省人事厅统一公布录用名单后,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人事局办理相关手续,市人事局统一介绍到报考职位所在县区人劳局并凭市人事局核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
四、纪律要求
(一)对于在本次公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自动取消录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范围内组织的同类考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安康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
(二)具体事件回顾
同家医院两次检查结果不同
晏藜2006年毕业于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毕业后,先后在当地森林公安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当协警。2008年,她参加了安康市招警考试,从4月至7月,经过笔试、专业课考试和面试,晏藜总成绩名列所报职位第一,并且在8月1日以各项指标全部合格顺利通过了由安康市人事局、公安局、监察局共同组织、指定在安康市中医医院进行的体检。
意外的是后来她却被告知:有人举报她眼睛有严重斜视,要做视力复检。8月7日,晏藜按要求到人事部门指定的安康市中心医院进行了复检,结论是:矫正视力为右眼4.9、左眼4.7,同时“右眼外隐斜5-10度”。这一结果不符合陕西省人事厅、公安厅招录人民警察的“双眼视力要达到5.0以上”的标准。
据晏藜讲,8月1日的体检非常严格,由人事、公安和监察部门共同组织。8月15日,晏藜独自前往安康市中心医院眼科对自己的视力进行了检测,奇怪的是第二次检测结果却为:右眼1.2、左眼1.0。用医学换算后,双眼视力均在5.0以上,符合招录警察的条件。“同一家医院怎么两次测试的结果就不一样呢?”晏藜百思不得其解。
人事部门:以第二次复查为准
晏藜随后向负责招录工作的安康市人事局等部门申诉,回复却是以第二次复查为准,不再作其他复查。9月2日是本次招录警察的体能测试日,由于所报考的宁陕公安局计算机岗位就一个名额,原本属于晏藜的名额顺理成章被总成绩低她10多分的第二名递补。
医院解释:两个结果属正常
就安康市中心医院对考生晏藜视力测出不同结果一事,该医院眼科主任医师吴双有解释说,“这很正常,视力测试是一种心理物理检查,正常人在不同生理状况下都可能出现不同的测试结果。”吴双有分析认为:“晏藜肯定在两次的测试中戴着不同的眼镜。”
“我们还可以通过矫正使其视力达到更佳,也可以矫正得更低一些。但通常患者测视力,医院以患者所戴眼镜为准,并不要求对方配戴什么样的眼镜。”吴双有称这要根据患者的需要来测试。
“我们最终是以医院提供的测试结果为参考,既然医院说矫正视力可以有很多种结果,那人事部门到底以哪个为依据。”对医院的解释,安康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理解。而根据招警要求,考生只要视力达到5.0以上就符合标准,并没有规定如何矫正和配戴多大度数眼镜矫正视力的要求。
晏藜向记者证实:她在两次测试中所戴的眼镜的确不同,“复检时戴的眼镜用了好长时间,已不合适了,我当时向工作人员和医生进行了说明,但工作人员并没理会。”据晏藜讲,人事部门8月6日下午才通知她7日早晨要复查,“我家住石泉县,根本来不及重新配镜。”
素质和身高哪个更重要
据另一名考生李晓红讲,她的总成绩要比报考同一岗位的第二名高出40多分,“这是招警,又不是选美,难道身高比素质更重要?”而晏藜等多名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考警资格的考生综合成绩都很优秀,且多人是所报考岗位的第一名。“本次招警工作中出现如此多的问题,有这么多群众向各级部门举报,充分反映了当前社会就业难的实际情况。”安康市政府一位官员表示,出现这么多特殊情况,一方面是就业竞争激烈,同时不排除有人为导致的不公平现象,目前省市有关部门已展开调查。
由于在体能测试前有30人体检不合格,经研究,人事等部门对空缺的29个职位进行递补。但结果却是三分之二的递补考生又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了考警资格。
据了解,安康本次计划招警人数为306人,但实际上参加了体能测试的只有280余人,最后进入政审的考生可能会更少,“我们担心那些剩余的名额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不少考生的家长对此次招警考试结果表示了担忧。
(三)调查处理结果
对于“安康招警风波”,有家长称,为确保儿子当上警察,曾给参与招警工作的安康市人事局一负责人送现金行贿,“没想到这帮人收了钱不办事。”送钱者欲讨回自己的钱。
被停职局长曾是“先进工作者”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安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纪检等部门调查。经纪检部门调查,安康市政府日前召开专门会议,作出对负责本次招警工作的市人事局局长胡德玉和主管副局长刘次俭暂停职务接受调查的决定。“目前,考生家长已说清了给人事局负责人行贿的行为,调查仍在进行中。”纪检部门已经掌握了这位负责人受贿的部分证据。
据了解,安康市人事局工作连续多年受到安康市委、市政府表彰,胡德玉个人也曾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称号,“2005年9月,胡局长还被陕西省人事厅作为唯一的候选人推荐上报为‘全国人事系统先进工作者’”一政府工作人员说。
(四)各方反映
考生:测升高的标准不一,不公平
安康政府:人事局:“整个招录工作还没有结束,事情正在调查研究当中。”
公安局:“三个部门当场对测试结果进行了封存,公布时也要三个部门的负责人同时在场拆封,才能保证测试结果的公平、公正。”
监察局:“这都是领导定下的,我也不清楚。”……
政府机关:责成纪检等部门调查,作出对负责本次招警工作的市人事局局长胡德玉和主管副局长刘次俭暂停职务接受调查的决定。
网友的心声:我也是受害着,在所报的考试监狱公务员招考中考了第一,却因为身高被踢出局了,可气
是和我一样,甚至没我高的却上去了,欲哭无泪呀!可怜的135分白考了!——[腾讯网友]
建议你找个律师陪同,到权威医院做鉴定,不能告知医生你的意图,若结果符合规定,你到各级法院告通知你复查的招人单位行政乱作为!赔尚你的各种损失!——[腾讯网友]
华商报 马九器:
沸沸扬扬的“安康招警”事件终于有了阶段性结果:由于在招警工作中存在漏洞或涉嫌受贿,日前,安康市人事局局长和主管招警工作的副局长被暂停职务。综观该事件的来龙去脉,既有可圈可点之处,也有查漏补缺之鉴。
一次普通的举报引出招警过程中的诸多程序瑕疵、公平质疑,最终使得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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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纳入政府问责程序和公共舆论中,从疑窦丛生步入趋近公平之道。这来自两方面的力量:一是此起彼伏的考生诉求和媒体舆论的介入;一是地方政府高层对招考事件的重视、对公平正义等民意吁求积极迅速的回应。
从根本上来讲,“安康市招录警察”是一种体现政府公共意志的典型的公共行为,在信息发达、权利觉醒、政务透明和责任政府时代,任何一种公共行为都必然接受从上到下、从下到上、从外到里等诸多监督。
考生诉求、媒体舆论的介入就是诸多监督的组成部分,此起彼伏、四面八方的议论、质疑、申诉、举报、曝光,将公共行为置身于公众监督的汪洋大海中,这种从下到上、从外到里、全面开花的监督,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也是时代进步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在今天的任何一项公共行为里,如果还有以往那些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的“暗箱操作”,如果还有公务人员意图在幕后做手脚、耍花招,其成功的概率将越来越低于失败乃至露馅的概率,真正应了那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此外,政府对涉及公平、正义等终极价值的公共行为,在这些年的文明进步与体制改革中,越来越趋向于从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的视角对待,“安康招警”事件的严查和严惩,也正透露出地方政府在努力寻求与民意的良性互动和无缝对接,正如问题的真相大白是必然的,问题的查处也是必然的。
用一个比喻来说,如果民意诉求、媒体舆论是风,那么政府的迅速作为就是雨,风雨交融、风调雨顺,才构成一个社会的风和日丽!
当然,“安康招警”事件也带给社会和政府诸多启示,比如公共行为里权力与责任的协调分配、更精细的专业化操作、对程序最严格的恪守,这些细节的不完善,都可能导致结果的不公平,至少是让公众产生不信任感,伤害政府公信力。“安康招警”事件就证明了“公平来自于细节”的箴言,如果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没有做到尽善尽美、百密无疏,那么点滴争议的累加、细微质疑的聚合,都可能汇成不公的河流。
“安康招警”事件,对所有政府公务人员,都是一面权力与责任的镜子、民意与监督的镜子、良知与正义的镜子。
(五)同类事件回顾
因乙肝被拒绝录用 湖南公务员招考起波澜
考试成绩得第一,录取资格被取消
2005年6月8日上午,不愿公开披露真实姓名的常路在接受媒体电话采访时介绍了事件招考经过:
2004年11月,他报名参加了湖南省国税局系统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序号:34600410,准考证号:34624333011。成绩分别为:公共科目69.60分、面试成绩56.3分、最后综合成绩64.28分,列总分第一名。不过,3月21日,在由省国税局统一组织的身体检查中,常路被负责体检的长沙市中心医院确定为“乙型肝炎,肝功能正常,乙肝病毒dna阳性,不合格”。省国税局依此取消了他的录取资格。
常路得知被拒绝后,第一反应是:“这纯粹是乙肝歧视!”他说,3月30日,他找到湖南湘雅附二医院做了肝功能化验,结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一结论与此前体检结果不一致。而今年1月27日试行的《通用标准》第七条明确规定,“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可以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常路拿着湘雅附二医院的化验结果,找到省国税局人事处负责招考工作的马玉霞协商,但马玉霞称:“你自己检查的结果我们不承认。我们要以长沙市中心医院的结论为准”。5月9日,常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的《湖南省国家税务局2005年拟录用国家公务员名单》里,没有找到自己的名字。
5月31日上午,常路委托律师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请求依法撤消对他报考湖南省国税系统公务员违规实施错误体检的行政行为;请求依法判令湖南省国税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将其录用至相关职务。
常路说:“自从省国税局说我体检有问题的那一天起,我就决心效仿张先著。他的官司让我明白了乙肝携带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也正因为他的官司,我才有了报考公务员的机会。要想彻底消除乙肝歧视,还需要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勇敢地站出来。只有更多的‘李先著’、‘王先著’出现,才没有人再歧视我们。”
我国首例乙肝歧视诉讼案:安徽,有病不能当公务员?
2003年6月,安徽芜湖青年张先著报名参加该市公务员考试,尽管其综合成绩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名列第一,但体检时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该市人事部门以此为由对其不予录用。11月,张先著一纸诉状将芜湖市人事局告上法庭。此案被称为“国内乙肝歧视第一案”。2004年4月,法院判决张先著胜诉,但他并没有获得担任公务员的机会。此后,浙江、四川、福建、广东等省修改了当地公务员禁止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有关规定,国家人事主管部门也进一步统一了国家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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