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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研究

关于加快兵团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20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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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兵发〔2013〕63号

各师(市),兵团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兵团党委六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部署,促进兵团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精神,结合兵团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兵团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及重大意义
  (一)发展基础。兵团服务业经过近六十年发展,形成了服务业产业的基本框架体系,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及提高生产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房地产成为重点产业,对服务业增长拉动作用突出;金融、现代物流、科技咨询、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有效提升了服务水平。基本形成了石河子、五家渠、乌鲁木齐(十二师)等服务业聚集区,其中石河子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到全兵团的1/4强。2012年兵团实现服务业增加值333.7亿元,是2005年的2.85倍,年均增长10.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76.75亿元,是2005年的6.95倍,年均增长31.9%;服务业从业人员42.11万人,较2005年增长了35%,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35.9%,比2005年提高了4.4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就业人员占比实现了三分天下有其一,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支撑、吸纳就业的主渠道。
  目前,兵团服务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规模偏小,发展不快,2012年服务业增加值仅占兵团生产总值的27.9%,较2005年下降7.5个百分点;二是层次不高,功能不全,新兴业态与现代服务业少,占比低;三是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支撑不足,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占总投资比重为46%,较2005年下降了4个百分点。
  (二)重大意义。
  1.加快兵团服务业发展是推进“三化”建设的必然选择,是产业社会化分工的必然结果。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为服务业发展奠定了基础,而服务业又是城镇化发展的核心内容,是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条件之一。加快服务业发展,直接关系到“三化”建设的发展速度和质量,是兵团实现跨越式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理念的必然选择。
  2.加快兵团服务业发展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客观需要。服务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体现了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综合水平。兵团生产组织方式正在向产业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这就要求实现服务业市场化、差别化、社会化。另一方面服务业的全面发展,将反作用于工农业生产要素的配置过程,对经济推动力将逐渐增强,从而促进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形成良性互动发展格局。
  3. 加快兵团服务业发展是促进社会就业的重要保障。兵团发挥“三大作用”,履行屯垦戍边的特殊使命,要求必须集聚人口、壮大队伍。服务业在吸纳就业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就业方式灵活,能吸纳不同层次的就业群体,有效提高职工群众收入。发展服务业,打造拴心留人的环境,能让职工群众过上舒适、便捷、文明的现代生活,稳定职工队伍,从根本上增强兵团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4. 加快兵团服务业发展是实现职工多元增收的重要渠道。服务业门类众多、业务领域宽阔,能够有效保障和促进就业,实现职工多元增收。随着“三化”水平的提高,服务业将成为兵团吸纳新增就业的主渠道,同时为产业劳动力转移提供就业岗位和自主创业平台,对劳动力就业结构平稳调整和城镇化持续发展创造有力的保障条件。
  5.加快兵团服务业发展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服务业对自然资源依赖小、环境影响轻、污染排放量少,能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是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也是推动产业结构转向高效、低耗、优质、均衡发展模式的必由之路,对于兵团加快构建经济、社会与人的和谐发展相统一的新型发展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兵团党委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兵团“两个率先、两个力争”的奋斗目标,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导向,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兵地融合,扩大向西开放,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急用先行原则,通过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生产服务集聚化、生活服务便利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服务业增速明显加快、比重明显提高、结构明显优化、门类明显增多、竞争力明显增强,加快形成以城镇化为载体、新型工业化为支撑、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服务业长足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行政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兵团、师市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遵循经济发展规律,更加注重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服务业各类企业的主体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整体推动力。
  ——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全力助推“三化”建设;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不断完善城镇服务功能,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重视服务业内部结构调整,促进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协调发展。
  ——坚持发展服务业与“三化”建设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发展服务业,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发挥城镇平台作用,扩大城镇经济规模,推进城镇化进程,提升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团场宜居宜业水平。通过推进“三化”建设为服务业发展提供载体,创造需求基础。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兵团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比国内生产总值增速高2个百分点,在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30%,服务业投资呈逐年递增态势;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3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9%以上,进出口总额达到150亿美元;信贷年均增长23%,金融机构网点达到400家。
  到2020年,兵团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生产服务功能明显增强,生活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业内部结构更趋合理,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比兵团国内生产总值增速高2个百分点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40%以上。
  三、重点任务
  服务业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交通运输、金融、商贸、科技及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有机融合,加快制造业服务化进程,提升盈利能力;积极发展社区服务、旅游、房地产、餐饮住宿、文化体育、公共服务等面向民生的服务业,进一步提升服务层次和质量,满足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需要。
  (一)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1.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到2020年,年营业收入过5亿元的物流企业达到10家。根据西部综合交通枢纽规划,依托新疆与内地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及乌鲁木齐、石河子、喀什、霍尔果斯等中心枢纽城市和边境口岸,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物流龙头企业,推进物流园区(中心)、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口岸仓储等重点工程建设,创造条件在兵团城市和产业集聚园区设立综合保税区和海关监管库,构建农资供应及农产品购销市场与网络、工业原料供应及产品销售等物流体系,初步形成以喀什为中心,依托吐尔尕特、红其拉甫、伊尔克什坦等口岸,联通中亚和南亚的南疆物流通道;以乌鲁木齐、石河子为中心,依托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口岸,西接中亚和俄罗斯,东联内地、贯通东西的中部物流通道;以北屯为中心,依托吉木乃口岸,联通中亚、俄罗斯、蒙古的北疆物流通道,构建以三大物流通道为基础、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畅通高效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兵团发改委、交通局、商务局、工信委负责)
  2.积极发展金融业。到2020年,银行信贷年均增速不低于20%,直接融资额占当年新增贷款的30%以上。加快兵团银行的组建工作,以兵团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兵团分行为主体,以现有兵团辖区金融机构为基础,积极发展村镇银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探索组建团场资金互助社等新型机构,构建各种所有制金融机构并存、多种金融服务方式互补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引进内地民营金融机构或股份制银行,在兵团所属城镇设立专门为小微企业、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提供金融服务的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积极开展股权融资工作,加大债券融资力度,做大做强直接融资主体,推进产品创新,提升典当、担保、寄售等机构的服务水平。(兵团金融办、财务局、国资委负责)
  3.培育壮大商务服务业。到2020年,商务服务业(含租赁)增加值达到26亿元,年均增长23%。围绕兵团“三化”建设,以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为指针,积极发展会计、审计、法律、招投标、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广告等服务,大力发展职业介绍、科技成果转让、房地产交易等服务,规范发展代理、代办、经纪、拍卖等服务,稳步发展技术转让、产权交易等服务业。加大品牌培育力度,鼓励区内外知名商务服务机构落户兵团,支持专业化水平高的商务服务机构发展,推进高端商务服务,构筑服务能力强、覆盖面广的商务服务体系。(兵团商务局、发改委、财务局、科技局、建设局、人社局、审计局负责)
  4.加速发展交通运输业。到2020年,公路客运量达到3.8亿人次,旅客周转量达204亿人公里、货运量48亿吨,货物周转量4100亿吨公里。依托国、省干线公路网,加快城市与团场城镇之间的道路交通体系建设,完善区域快速交通网络。以石河子机场迁建为契机,积极推进航空服务园区建设,拓宽通航服务领域,加快通用航空业发展。建设阿克苏—阿拉尔支线铁路及天业铁路专用线,适应兵团经济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仓储、配送、包装、运输一体化经营,延伸公路运输产业链条。积极推进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强通用航空、铁路专用线建设和运营。提高运输能力,降低综合运输成本,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兵团交通局、发改委、建设局、航空企业管理局负责)
  5.培育发展科技服务业。到2020年,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达到50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0家,兵团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5家。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加快科技成果转让与转化,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评估、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技术交易、检验检测和科技中介服务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建设。支持以“二校一院”、兵师团三级科研推广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为主体的技术服务体系构建。建立兵团科技文献和专利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科技资源高效利用。(兵团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委、农业局、质监局负责)
  6.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到2020年,信息服务业收入1.9亿元,年均增长25%。实施“宽带兵团”战略,加快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推进光纤入户,大幅度提高网速,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推进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共享,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丰富信息产品和信息消费内容,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提高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培育和发展软件产业,建设软件企业基地和孵化器,引导民间资本在信息技术领域创业投资。大力发展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化建设咨询、互联网增值业务和信息安全服务,推动信息服务业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推进兵团软件与信息产业园建设,建立面向周边市场的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加快信息资源开发,促进动漫等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兵团工信委、科技局、发改委、商务局负责)
  7.大力发展农业服务业。到2020年,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着力建设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农业信息化服务、防灾减灾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市场物流等六大体系,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与水平。整合农业科技力量,形成覆盖全兵团、辐射全疆及周边地区的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加强种子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测,提高种子质量。整合农业信息资源,完善应用系统,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农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原料生产、加工转化、物流营销全程质量监控。(兵团农业局、科技局负责)
  (二)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1.做大做强商贸流通业。到2020年,兵团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270亿元。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依托乌鲁木齐、石河子、库尔勒等重要交通枢纽和消费市场,以特色农产品、建材、机电、棉纺织等产品批发市场及商贸中心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现货与电子交易、有形与无形相结合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在师部、城市、中心团场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和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城市综合体、商贸功能区、商业街、社区商贸中心等,提升居民消费环境条件。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依托特色林果和重点畜禽养殖基地,建设保鲜库和冷藏库。加快 “万村千乡”、“新网工程”和兵团城镇(百团)商业便民服务等市场工程建设,以专业批发市场为中心建立商品销售网络,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全面覆盖、符合发展需求、功能完备的商贸流通体系。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水平,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连锁经营、专卖店、超市等新型商贸流通业态。加快商贸服务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和城乡市场监测体系、商品可追溯体系,保证市场平稳运行和居民安全放心消费。(兵团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委、工商联、供销社负责)
  2.大力发展旅游业。到2020年,旅游总收入达到140亿元。依托新疆丰富的旅游资源、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兵团城镇建设、新型工业与现代农业的优势,以“军垦文化”为核心,全力打造“中国屯垦旅游”主题品牌,进一步建设、提升、完善、整合兵团旅游资源,逐步形成以五家渠、石河子市两个旅游中心城市,屯垦文化、农业观光体验、大漠绿洲生态和边境四大旅游区,三个旅游服务基地、九个特色旅游城镇的发展格局。把兵团旅游纳入新疆大旅游格局,实现旅游互动、资源共享。突出生态旅游与文化旅游、资源整合与形象塑造并重发展的思路。强化宣传促销,运用“智慧旅游”等先进理念和技术,建设兵团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推进星级酒店、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餐饮、旅游节庆、旅游产品的发展,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兵团旅游局、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委负责)
  3.积极发展商业便民服务业。到2020年,基本实现社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养老机构床位数建设和服务接近国家标准,基本满足兵团基础养老需求。围绕城镇化建设,不断完善便民服务体系。通过兵团项目资金引导,在兵团城市、中心团场、社区,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共同建设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各类服务业企业资源,加强准入管理,确保服务质量,为职工群众提供保洁、维修、托幼、烹饪、月嫂等各类方便、实惠而优质的家政服务和日间照料、居家养老等养老服务。发挥服务业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促进养老服务向产业化发展。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城市、城镇及社区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团场小城镇及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中心连队居住区社区服务与管理的新方法,逐步建立团场城镇与连队居住区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的新格局。创造条件促进社区服务业社会化、市场化发展,切实提高公益性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商业性服务的活力和效益。(兵团民政局、商务局、工商联负责)
  4.稳步发展房地产业。到2020年,成为促进消费、拉动投资增长、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产业。坚持住房市场化导向,构建以普通商品房、保障性住房为重点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强调控,实现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因地制宜发展与经济社会相适应、与相关产业相协调的房地产业,促进城镇化发展。完善房地产中介机构准入制度,制定备案、准入、清理、奖惩等机制,严控中介服务企业的新陈代谢。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品牌战略走规模经营之路,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树立生态、节能理念,提高住宅质量和寿命,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公共设施齐全、物业管理规范、人居环境良好的住宅小区。(兵团建设局、民政局负责)
  5.培育发展文化体育会展等产业。到2020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兵团生产总值的5%以上。以兵团屯垦戍边军垦文化和丰富的新疆文化资源为依托,以“唱响兵团精神,促进跨越发展”为主题,稳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兵团文化产业大发展、快发展。加强文化基础能力建设,实施“三馆”等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增强传统文化产业活力,加速发展新兴文化产业,繁荣文化市场。在有条件的师市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培育一批具有后发优势的骨干文化企业,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兵团特色和新疆地域特色的重点文化产品。大力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演艺会展、军垦文化旅游、休闲娱乐、文化创意等六大产业,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体系。整合体育文化设施资源,鼓励社会资金兴办各种体育俱乐部、健康养生会所,扩大居民文化体育消费水平。在石河子、五家渠积极发展会展产业,承办区域性及全国性会展活动,促进会展经济发展。(兵团发改委、党委宣传部(文广局)、商务局、教育局负责)
  (三)稳步发展公共服务业。到2020年,初步实现服务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调整优化公共资源布局,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统筹城市和团场居民社会保障服务,逐步统一和提高保障标准。完善兵团社会保险政策及标准体系、社会救助体系等建设,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增强教育保障能力,实施学前教育、初中校舍改造、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团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校基础能力建设等工程,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与水平。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急救体系、县级医院、地市级综合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建设,提高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健全以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为主体的公共文化体系,促进“西新工程”、“东风工程”、“春雨工程”和农家书屋建设。(兵团发改委、卫生局、人社局、教育局、人口计生委、党委宣传部负责)
  (四)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服务业门类更加齐全,实现服务业与“三化”深度融合与互动发展。以提高竞争力为核心,以高新技术为手段,推动服务业内部结构优化升级,实现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围绕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现代科技成果的作用,积极发展科技含量与劳动生产率高的现代物流、金融、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使其步入集聚、专业化发展道路;围绕城镇化发展,适应职工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消费结构升级新趋势,大力发展房地产、旅游、文化创意、社区服务、物业管理等面向消费者的新兴服务业,形成新的增长点。(兵团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商务局、建设局、旅游局、党委宣传部、民政局负责)
  运用现代技术和现代经营方式,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改组改造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餐饮等传统服务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效率。优化企业组织结构,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培育形成一批以多元投资为主体的大公司和大集团,促进企业联合重组。鼓励中小服务企业,促进产品研发中心、科技服务、产品展示、信息服务等服务业迅速发展。(兵团商务局、交通局、国资委、科技局负责)
  (五)引导服务企业做强做优。到2020年,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重点企业和服务品牌。选择规模大、信誉高、服务质量好、一定竞争力的服务企业及设施,将其培育成为区域性的物流、商品交易、集散、中转中心,实现三次产业协调联动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快服务业领域的改革步伐,立足用好现有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施跨地区、跨行业的兼并重组,培育壮大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业企业或企业集团,加快促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充满活力、适应市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服务业发展格局。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服务业发展上台阶,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强化品牌意识,从服务质量与企业规模入手,突出兵团特色,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服务企业知名度。(兵团商务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国资公司、工商联、质监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兵团服务业领导小组对服务业工作的推进力度。建立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各有关部门管理职能,形成推动服务业发展的合力。各师(市)、团场,尤其是设市的师要更加重视服务业发展,加强对服务业工作的领导,提高加快发展服务业对兵团履行屯垦戍边职能、加快“三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工作机构,细化工作措施,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对各师推进服务业工作的考核,做到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加强市场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创建诚信环境,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兵团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师)
  (二)强化规划引导。按照兵团党委六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要求,结合兵团服务业发展现状特点,组织力量编制符合兵团实际的《兵团服务业发展规划》,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局空间,引导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层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师(市)、团场加快形成以服务业快速发展的产业结构,鼓励服务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兵团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师负责)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兵团扶持服务业发展长效机制,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在2013年1亿元的基础上,每年保持递增。各师也应根据服务业发展情况,设立服务业发展资金。在兵团城市,对急缺的金融业、总部经济、高新技术服务业、文化产业、物流业、服务外包业等企业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和奖励;对外来投资者、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子女入托、入学等给予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对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优先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逐步实行宾馆、餐饮、商贸及为各类服务业项目用电、用水价格和收费与工业企业同样标准,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兵团财务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负责)
  (四)深化服务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服务业,只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都要对社会资本开放,国有与民营、区内与区外均享受同等政策待遇。积极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服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跨区域重组。探索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兵团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师负责)
  (五)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大对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吸引国内外各方面力量参与兵团服务业发展。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基础上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支持与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合作发展新型流通业。支持企业开展离岸和在岸服务外包业务。积极支持服务企业“走出去”,广泛开展对外劳务合作、工程承包、工程监理、工程设计、涉外运输等服务。鼓励企业到周边国家设立营销机构,扩大特色产品出口份额;鼓励贸易、咨询、法律、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企业积极为服务业“走出去”提供服务。(兵团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师负责)
  (六)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服务业的信贷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鼓励服务业企业引用外资。不断改善投资软硬环境,扩大招商规模及层次。引导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多元投融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格局。(兵团发改委、金融办、商务局负责)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服务业人才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等机构开展服务业技能型人才再培训、再教育。借助对口援疆省市资源,选派服务行业的管理与经营人员互派挂职。制定优惠政策,留住人才,吸引疆内外高校、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到兵团就业。建立完善人才引进、激励和流动机制,努力形成服务业人才加速集聚,有序流动的局面,为加快发展服务业提供人才保障。(兵团党委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负责)
  (八)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服务业统计工作。按照“规范制度方法、明确职责分工、分散收集数据、集中统一核算”的原则,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统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统一规范服务业统计范围和基本内容,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建立兵团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互为补充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健全服务业信息发布制度。结合兵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摸清兵团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兵团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依据。(兵团统计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民政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商务局、党委宣传部、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质监局、农业局、旅游局、党委统战部负责)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