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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研究

兵团检察院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活动 201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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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教育,是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和前提。自今年725日我院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以来,在兵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兵团第八督导组的大力指导下,我院按照“强势开局、扎实推进、圆满收官”的基本要求,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我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谋划,周密组织,确保学习教育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一是认真制定学习教育的工作计划。我院根据《兵团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兵团《关于做好兵团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一时间制定了《兵团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计划》和《学习教育、征求意见阶段计划安排表》,明确细化了学习教育的目标、内容、形式、时间和要求,确保学习教育活动有章可循。

  二是科学界定学习教育的主要目标。通过学习教育,我院明确提出,要使党员干部实现“四个深刻认识”:即深刻认识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党的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深刻认识到“四风”的突出表现和危害,深刻认识到检察工作坚持群众路线、转变执法作风、执法为民的极端重要性;使党员干部实现“三个进一步提升”,即进一步提升党性党风党纪修养,进一步提升检察职业道德修养,进一步提升理想信念、公仆意识和综合素质。

  三是准确把握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学习教育期间,我院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重要资料;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兵团屯垦戍边史;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近几年来自治区、兵团党委重要会议精神;车俊政委等兵团领导有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讲话;全国检察长会议、兵团政法工作会议、兵团检察长会议精神;全国和身边优秀党员干部的模范事迹、联系服务群众先进做法等。

  四是严格执行学习教育的基本要求。为达到全员参与、全员学习教育的要求,使学习教育活动不走过场,从725日起,我院停止一切干警休假,同时严格执行院领导外出必须向督导组请假、处室领导外出必须向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请假的有关规定。学习教育期间,我们按照学习教育计划安排表,共组织各类学习教育活动16次,其中,全院集中学习8次,中心组学习2次,支部集中学习4次,处室集中学习2次。全院共计880人次参加学习。另外,我院还要求干警每天自学1小时。

  二、创新载体,搭建平台,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以实现“四个深刻认识”,实现“三个进一步提升”为目标,我院积极创新载体、搭建平台,确保学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并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分解任务学。“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为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的作用,在学习教育计划中,我院将学习教育任务分解给院领导、专职检委和副巡视员,使厅级以上干部人人都有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学习任务,确保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学,做好真学、真懂,不搞‘替身’,不搞‘花架子’。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明生在百忙中深入基层团场调研,撰写了加强兵团社区建设与发展的调研文章;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爱平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在中心组学习上带头进行了学习交流;正厅级专职检委杨宗文同志围绕“坚持检察实践特色,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全院干警进行了专题辅导,受到干警好评。

  二是自选动作学。检察官是国家法律监督者,自身清正廉洁、刚正不恶是最基本的要求,基于此,除了学习的规定动作外,我院还增设了学习的“自选动作”:开展了“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专项治理;在全院播放了《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警示与镜戒——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廉政教育片,组织干警学习了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警示案例通报,进一步筑牢检察人员的廉政防线。

  三是专题集中学。为了让党员干部处理好手头工作,腾出时间,静下心来,认真学习。我院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妥善处理好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学习期间,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8次,每次学习时间半天,累计达4天。

  四是带着问题学。为了避免学习教育“空对空”、“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我院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带着问题学,以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为切入点进行学习,切实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务实性,做到学而有思考,学而有效果。如我院在检察业务知识讲座、屯垦戍边教育讲座、廉政教育讲座等内容中都设置了思考问题,这些问题既是学习之后的课外作业,也是对党员干部学习效果的一种考核。

  五是交流研讨学。交流研讨既是对学习成果的检验,也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学习,更是一种向身边“学习模范”进行学习的有益活动。我院先后举办了党支部支部、全院党员干部和党组中心组等三个层面的交流研讨活动。交流研讨期间,所有党员干部均参加了所在支部的交流研讨活动;支部交流结束,各支部选出一名代表,有4名同志在全院党员干部大会上做了发言;还有5名同志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做了发言。做到了党员干部人人参与交流研讨,又突出了重点。交流研讨活动受到了兵团督察组的充分肯定。

  六是参观体验学。让党员干部身临其境进行参观学习,是开展学习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学习教育期间,我们组织30余名处级以上干部参观了院机关新建成的“检察史料馆”和石河子军垦博物馆,重温了兵团检察机关和兵团屯垦戍边发展的历史;邀请古丽仙、张飚、石磊等三名兵团检察系统英模,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举办了先进事迹报告会,实现了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

  七是转化提升学。为了达到使党员干部边学习、边吸收、边转化、边提高的目的,我院要求党员干部要结合学习情况和自身实际,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其中处级以上干部不少于3000字,处级以下干部不少于2000字。学习教育期间,共收到心得体会文章61篇,对其中比较优秀的心得体会文章全部发布在内网,先后发布优秀心得体会文章8篇。同时,以兵团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了“我与兵团检察”主题征文活动,要求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收获,撰写自己和兵团检察事业同成长、同进步、同发展的故事,积极传播推动兵团检察事业发展的“正能量”。

八是依托平台学。为了营造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我院在检察专线网设置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刊发简报信息、通知通告、优秀心得体会30余条,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创办了“兵团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专刊,编写简报18期,动态反映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的情况;在内刊《兵团检察》上开设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刊登了活动方案、领导讲话等重要资料,对下进行工作指导。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