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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诊所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律诊所管理制度 201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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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律诊所职责

1.    负责行政法诊所的教学工作。

2.    负责行政法律诊所的对外宣传、交流活动。

3.    筹集、管理和使用行政法律诊所资金。

4.    统一管理行政法律诊所提供援助案件的资料、档案并进行统计和分析。

5.    开展调研活动,促进理论研讨,推广工作经验,交流工作信息。

二、         咨询接待工作制度

(一)    接待工作原则

1.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    坚持为群众服务的原则,做到态度热情,平易近人,凡法律服务范围内的问题,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

3.    坚持抑恶扬善,伸张正义的原则,决不为权势和金钱所左右。

(二)    接待工作坚持谦虚谨慎、实事求是,依法解答。

(三)    建立咨询来访登记本。对上门来访咨询者,一律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抽查。

(四)    对来访咨询者,不得推诿。如咨询事项确不属于工作的业务范围,应告之来访者到有关部门申请解决问题。

(五)    涉及重大疑难问题,老师汇报,集体研究,然后给予答复。

(六)    值班要求:

1.    诊所值班实行轮流制,应减少与学校课程的冲突。

2.    值班采取一周五日制,每天值班时间为8:30--11001430--1730,冬夏时间可依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3.    遵守值班安排,按时到岗,不得迟到,不得缺岗。

4.    要着装整齐、朴实大方,注意仪容仪表。

5.    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闲聊。

6.    保持办公设施和用具整齐,不乱放杂物。

7.    遵守保密规定,保守来访者个人隐私。

8.    态度和蔼,用语文明,讲究礼貌。

9.    认真接听电话,做好电话记录,及时传达电话内容。

10.  因病、因事或出庭、出差等事项不能值班时,应事先请假并经批准,提前作出调整。

(七)    值班职责:

1.    负责处理值班中收到的各种信息及有关具体事务。

2.    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提出咨询解答意见。

3.    认真听取法律援助申请人陈述申请和案件过程,做好来访记录:详细记录当事人户籍情况、案件情况、经济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指导申请人据实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八)    值班守则:

1.    礼貌用语、认真记录、依法解答、热心指导。

2.    紧急重大事项,立即报告。

3.    及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

4.    保持环境整洁和接待秩序,做好值班记录。

三、         案件处理制度

(一)    学习过程中,每一小组必须接办一起诉讼或非讼案件。如果案件在学期结束时尚无法完成,且出现必须转交案件的情况,应由指导教师同意。

(二)    诊所学生应认真填写诊所日志,随时保留案件资料和每起案件包含的备忘录。一起案件的任何工作都应记录在案,档案文字用以反映案件处理的特定顺序及行动的每一步骤。

(三)    学生一旦被分配了案件,便应迅速行动。行动的主要方面包括:准备与当事人会谈,并主导面谈;充分研究案件的事实与法律,排除办案中有选择性的过程;在真正的面谈、听证会、开庭之前,举行摸拟的面谈、听证会及开庭。

(四)    指导教师应参加学生与任何当事人的首次面谈,听取或评论关于会谈的报告;定期评论案件档案;确定至少有一人以观察员身份出席所有的听证或其他正式程序;对学生提出的计划、证据、提案及相关文件,在正式使用前予以阅读并加以评论;对学生的作业加以反馈;在开庭前举行模拟演练。

四、         收案与结案管理制度

(一)    收案管理制度

1.      当事人电话咨询的,应当及时在电话咨询表上作好记录,并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法律答复。

2.    当事人来访的,接待人员应做到热情大方地予以接待,态度真诚,平等对待,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接待过程中首先应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制作好格式化的谈话笔录,接待人员和当事人应签名。 

3.    来信咨询的,如有指定收信人的,由被指定的收信人回复;没有指定的,由诊所老师统一安排回信,最后制作接案表。

4. 网络咨询由网络组的同学负责回复。

5.    对于接收的案件,办案同学应当4-6人一组,成立办案小组,由一人担任组长,小组成员应当组织查找有关案件的法律规定。

(二)    结案管理制度

1.    办结的案件,案卷应按相应文件规定,及时装订归档。

2.    接案时所收的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整理,由办公室统一存档。

3.    调解案中应约当事人在场,告知结案理由,并填写结案表。

五、         档案管理制度

(一)    案件办结后必须在当月订卷归档,并交档案管理人员按顺序编写档号进行登记造册。

(二)    档案管理人员要将案卷材料和业务文件资料分类归档。

(三)    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须订入案卷中。一般应具有援助申请书、起诉书、代理词(辩护词)、调查证据材料、判决书等材料。

(四)    查阅档案资料,,不准涂改、划线、撕页和折叠或拆散;借阅档案资料必须报老师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五)    档案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保持档案常年整齐、清洁、美观、规范,严防出现鼠咬、褪色、尘污、破损等现象。

六、         教学网络使用管理规定

(一)    任何人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违反者将受到处罚。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如出现要追查责任。

(二)    诊所网络结构由诊所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小组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需安装HUB等情况必须事先与网络管理员取得联系。个人电脑及实验环境设备等所用 IP地址必须按所在地点网络管理员指定的方式设置,并不准擅自改动,违者将受到处分。

(三)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诊所网络的正常运行,蓄意窃取诊所网上的保密信息。

(四)    严禁任何小组和个人在网上私自设立BBS、个人主页、WWW站点、FTP站点及各种文件服务器,严禁在诊所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提供图片、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五)          禁止任何个人私自订阅电子杂志,因工作需要的电子杂志,经审批后由诊所集中订阅和管理。

七、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    计算机的使用

1.    计算机是重要的办公工具,使用方法必须科学、实用、正确,必须具有规范性。

2.    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内的系统文件,以免发生计算机不能工作甚至系统的崩溃。

3.    发现计算机病毒时,应及时清除。

4.    使用计算机的人员应及时做好业务相关的数据备份,防止因机器故障或被他人误删除引起文件丢失。

5.    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不得为外学员以外的人拷贝资料,保证计算机使用安全。

6.    不准在值班时间内利用计算机玩游戏和上网聊天。

7.    保持电脑干燥、清洁,防止受潮,严禁将茶水倒在键盘、电脑主机上。

8.    禁止利用计算机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禁止浏览登入反动、色情、邪教等非法网站、浏览非法信息以及利用电子信箱收发有关上述内容的邮件;不得通过互联网或光盘下载安装传播病毒以及黑客程序。

(二)    计算机的维护

1.    计算机的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开主机机箱盖板。

2.    电脑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电脑主管。

3.    电脑软硬件更换需经主老师同意。

(三)    出现下列情况,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1.    删除计算机操作系统。

2.    故意使用带病毒的计算机软件。

3.    让外来人员进行有损于计算机的技术性操作。

4.    故意破坏计算机的硬件。

5.    值班期间没有妥善保管计算机,导致计算机被其他人破坏。

八、         电话管理制度

(一)    诊所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工作之用, 不得在诊所内打私人电话。

(二)    诊所人员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三)    诊所人员不遵守诊所规定,帮他人挂电话的,除电话费由其负责外,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不同处理。

(四)    诊所人员不得随意将电话借给他人。

九、         考勤制度

1.    按规定的时间值班和上课,并按规定或通知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2.    因私请假须报老师批准,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不上课或不值班者,按旷课处理。

3.    法律诊所接待室由学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服从值班安排按时到岗,并做好接待登记。值班人员不得自行调换值班安排,遇有特殊情况,向小班长报告并由班长安排调换。

4.    凡年内有四次以上迟到、早退者,取消评优资格。

5.    诊所实行考勤签到制,进行考勤公示,值班人员本人签到,不准代签,互相监督。考勤表作为评优材料之一。

十、         财务管理制度

(一)    诊所经费是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用于开展诊所活动的经费。它包括科研事业费(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等)和科研基本建设费(包括设备购置)等加强诊所经费管理,其目的在于用诊所经费最小的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二)    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做到科学理财、民主理财。

(三)    诊所经费的拨付与管理,一般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单独建账,专款专用,节余留用。

(四)       诊所在实施经费管理的时候,要认真做好决算和各项开支的分析工作,保证诊所经费的专款专用,提高诊所经费的使用价值和教育效益。

(五)    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六)    设立三人组成的财务小组,对每笔支出明细登记,定期向成员公布,定期向负责人汇报。

(七)    财务组三人分工合作,互相监督,一人记账,一人收管报销票据,一人出纳现金,保证及时为同学办理报销手续。

(八)    外出办案所花费用必须出具正式发票方可报销。报销范围为:外出办案的车费(仅限公交车)、文件复印费、电话费、咨询回复函邮寄费、误餐补助费(10元)及宣传所需费用等。

(九)    加强对发票的管理,杜绝发票外借、乱开发票行为。

(十)    诊所人员将报销的单据背书写明详细用途,并经老师签字方可付款。

(十一)  诊所购置财产需登记,领用时填表领取,若有损坏,按价赔偿。

(十二)  实行财务公开原则,每年公布一次财务收支状况,每位学员对财务开支有监督权。

十一、 内务管理制度

(一)    值班室应常保持清洁、整齐、,坚持每日扫、抹一次;保持整洁、和谐的环境。

(二)    复印机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和保养。

(三)    复印时应注意节约用纸。如复印资料与办案无关的,需交纳复印费。

(四)    诊所日常事务实行小组负责制,每组设组长一名具体负责。值老师对各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的权利,违反规定的可按相关制度处理。

(五)    计算机及打印机应该用于诊所事务。操作计算机、打印机应依程序进行。存入计算机资料应依相关要求进行,禁止存入非诊所事务信息。

(六)    各类档案材料应按规定存放,不得随便放置。保持良好值班秩序。

(七)    在值班过程中以及值班后,应检查室内设备,确保其完好、不丢失。离开时应切断电源,锁好门窗,保证安全无误。

十二、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管理制度

(一)       目的

根据教学目标和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

(二)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诊所教学全过程。

(三)       职责

1.    教师组组长负责对各教学计划的制订提出原则性意见。

2.    教师组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各教研小组、诊所任课教师负责编写教学大纲,由教师组组长负责审定。

(四)       工作程序

1.    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教师组首先就教学计划的总学时、周学时、课程的门类及教学时间安排、各类课程的比例等提出原则性意见。

2.    教师组具体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

3.    诊所任课教师负责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

十三、 诊所教师岗位责任制度

(一)       诊所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学生,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素质全面、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       诊所教师要努力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使自己成为政治坚定、工作勤奋、能力突出、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合格诊所教师。在工作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       诊所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整体性原则、教育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启发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直观性原则。

(四)       诊所教师的教学工作分为备课、授课、、课内外辅导等环节。对诊所教师在各个环节中的基本要求是:

1.    在备课环节上的要求

1)    认真学习教学大纲,深入钻研教材,了解教材的编排体系及各章节在整个教材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基础知识的内容和基本训练要求,掌握知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和学生在本学段必须掌握的知识内容及应具备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制订出学年和学期的教学计划。

2)    以教学内容为中心,参阅教学参考书,吸收现代教育科学知识和先进的教学经验,充分挖掘教材中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因素,认真拟订教学目的,明确教材的重点、难点和关键,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遵循教学规律,贯彻教学原则,选择教学方法,正确使用教具,科学地设计教案。

3)    认真写好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的目的要求,教材的重点、难点及关键,教学步骤,教法与教具,师生双边活动的安排,课内练习与课外学生论文,板书设计等。教案应系统、明朗、新颖、实用。

4)    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参加集体备课。各科各诊所教师教学要有备课本,做到分课时备课,超前一周备课。严禁上无准备之课和无教案之课。杜绝机械照搬旧教案上新课。

5)    备课要认真、规范。要备复习课、练习课、评讲课、新授课,并且还要有课后小结,以便根据学生掌握程度的具体情况在下面的教学中加以改进或弥补。

2.    在授课环节上的要求

1)    必须按照课表和作息时间表组织教学,严肃认真地上好每一堂课。做到:教学目的明确,教学重点突出,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恰当,教学结构合理,教学效果好。

2)    要严格按教学程序进行操作,按各学科独自的教学模式实施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对学生管教又管导。注意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做到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融为一体。

3)    讲课应精神饱满,仪表端庄,教态亲切,举止从容,语言清晰、生动,板书工整。

4)    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挪用、随意调换课时和拖堂,不在课堂上抽烟,不随意离开课堂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3.    在辅导环节上的要求

1)    诊所教师应面向全体学生,除加强课堂辅导外,诊所教师应与学生加强联系,订出辅导时间,对学生作有针对性的辅导。

2)    辅导应区分情况,体现层次。

3)    要善于发现并培养学生中的优秀生,着重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发展特长。

4)    答疑解难要细心热情,一视同仁。

4.    诊所教师未经教师组允许,不得擅自换课、停课。

十四、 诊所教师考核制度

(一)       诊所教师考核工作是诊所教师管理的一项基本工作。对诊所教师进行考核不仅是诊所教师德、能、勤、绩全面发展的保障,也是激励诊所教师和合理安排诊所教师做到人尽其能的重要手段,诊所教师考核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直接关系到诊所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成败,关系到诊所教师的培养与提高、使用与管理。

(二)       诊所教师考核是指诊所或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和管理诊所教师的权限,按照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对诊所教师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考查,确定诊所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制度和方法。

十五、 诊所学生奖惩制度

(一)       奖励制度:

1.      能够积极圆满地完成案件代理的,给予物质奖励。

2.      热情接待当事人,经常得到当事人好评的,给予表扬。

3.      值班、上课、接待当事人以及代理案件表现出色的,除物质奖励外,并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二)       惩罚制度  

1.      无故旷工、旷课以及实践活动的,责令公开检讨。

2.      值班、上课无故迟到、早退者,给予警告。   

3.    私自外出调查者,给予通报批评。   

4.    损坏、丢失诊所财物,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赔偿。  私自代理案件,责令其公开检讨;情节严重给诊所带来不良影响者,取消诊所成员资格。 

十六、 诊所教师奖惩制度

(一)       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鼓励诊所教师积极上进,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提高诊所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声望,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特制定这一奖惩制度。

(二)       由于奖励是对教育工作中有突出业绩的诊所教师的鼓励,不同层次的奖励应有不同的要求和标准,为充分调动广大诊所教师的积极性,奖励的标准应统一、合理,评比的规则、程序应严密、科学,竞争机制应公正、平等、客观。

(三)       在奖励的形式上,既体现奖励项目的多样,又体现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       诊所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有违法行为的,根据违法的性质和情节的不同,分别追究其责任,这对于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质量的提高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害及损害后寻求合理合法的救济途径和方式,提供了法律的依据和保障。

 

                                                                         2009 5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