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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研究

兵团法院部署2014年廉洁司法教育工作 20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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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下发通知,具体安排部署2014年廉洁司法教育工作。

通知指出,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最高法院有关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深入推动兵团法院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巩固兵团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筑牢广大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解决法院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增强廉洁司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安排,决定在兵团法院干警中于2013年12月—2014年3月期间,集中开展2014年度廉洁司法教育活动。

通知强调,兵团各级法院要把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和兵团、兵团分院关于改进作风的一系列要求结合起来,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节日纠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教育活动中深入查找司法不廉及“四风”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并切实加强整改,以确保教育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本院实际,以《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四辑)》作为此次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指定教材,做到人手一本,认真学习理解,对照反省;与中央纪委、兵团纪委最近通报的违纪案例对照检查;以学习理解贯彻“十个不准”规定为重点,增强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感染力。通过召开廉政教育动员、警示教育大会、集中上党课、重温廉政制度和纪律规定、召开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家庭助廉座谈会、参观廉洁教育基地、观看廉洁影视作品、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座谈交流、创作廉洁文化节日、廉洁摄影绘画书法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方式方法和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内容

通知要求,兵团各级法院党组要加强对本院及辖区法院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同时要将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教育活动的主要对象,督促他们带头参加活动、主动接受教育。上级法院要注意掌握辖区法院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工作动态,加强对辖区法院开展此项活动的指导。

通知还细化了分院机关从准备动员、学习教育、巩固深化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的时间划分、活动内容、参加人员和组织实施的部门领导,为分院机关扎实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打下了基础。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