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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研究

兵团司法局印发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指导意见 201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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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35年的努力,力争实现组织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信息化、业务效能化、保障制度化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这是兵团司法局118日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兵团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总体目标。

《意见》认为,在兵团党委、司法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积极履行职能,为促进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创建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兵团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发展还很不平衡,司法所等基层组织和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水平偏低,业务用房、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等基础保障滞后,队伍专业化水平与形势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平安兵团、法治兵团建设,全力维护新疆社会稳定,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意见》指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是基层政权和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为基层党政的中心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成效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群和干群关系,关系到兵团的和谐稳定。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各项职能,是平安兵团、法治兵团建设的重要手段和内容,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等方面具有基础性、保障性和服务性作用。

《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兵团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垦区司法局、司法所、“一所四中心”、连队(社区)司法服务工作室、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等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发挥司法行政在社会管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的整体优势,畅通职工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更好地服务基层、方便职工群众。林进一步加强基层业务建设,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大力推进业务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基层工作创新,综合运用刑罚执行、行政管理、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等多种手段,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协调配合、便捷高效、运转灵活的业务衔接与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打造工作品牌。要进一步加强基层保障能力建设,抓好师、垦区司法业务用房、司法所办公用房建、业务装备、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为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不竭动力。要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垦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加强专业化和履职能力建设,激励基层干警在实际工作中提高实战能力和岗位技能。

《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组织指导,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汇报协调,落实政策保障,加强总结宣传,切实增强基层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来源:司法局办公室